近年来,随着崇义县城住宅小区逐年递增,小区物业管理种种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崇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了解《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据了解,条例颁布以来,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制定了配套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模式,大力培育物业服务市场,物业管理从单一住宅小区向办公楼、商场、学校等领域延伸覆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县物业服务企业有22家,实施物业管理小区58个。
检查组认为,“崇义的物业管理起步较晚,物业管理条例宣传不够深入,居民对条例知晓度较低,特别是老旧小区、安置小区、进城租住等居民思想观念转变慢,购买服务理念不强。物业服务费收缴不到位,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缺乏市场竞争力……”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热烈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重点放在问题梳理上,依据法律条文规定对应指出问题所在,实事求是反映了物业管理实际现状,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
“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自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
“要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探索‘菜单式服务、等级化收费’,使物业服务真正实现‘质价相符’,形成物业服务优胜劣汰、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要设立物业质量保修金账户,主管部门要对开发新建的住宅小区开发商收取物业质量保修金,避免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无人处理的情况。”
大家群策群力,为物业难题把脉开方,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等次为基本满意。
目前,崇义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扎实整改中。(崇义县人大黄啸、刘玉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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