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6月23日通过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通报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其中,海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福生因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耍官威”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2月15日20时许,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防严控期间,胡福生在前往其父母居住的小区时遇志愿者查看通行证,他对此产生疑问,提出先去办事再作说明,志愿者随即放行。而后,胡福生未戴口罩回到小区门口,与志愿者就通行证问题发生争执,并发表“我是市里制定政策的……”等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3月,胡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月16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15日晚,一位欲进入海宁新海佳苑小区的男子与门口疫情防控检查点志愿者发生冲突。该网友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涉事男子未戴口罩,对志愿者喊“我是市里制定政策的……知不知道?你们太过分了。”海宁市纪委随后发布消息,称该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福生2月15日晚在小区门口不配合志愿者工作,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已决定对其予以停职检查、党纪立案审查。
原文:
省纪委通报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持续减负40条”)落实落地,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省纪委通报了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具体如下:
1.慈溪市宗汉街道怡园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王哲履职不力问题。年至年,王哲在办理宗汉街道怡园村城乡居保工作中未及时通知到龄人员参保,导致含低保户任某某在内的7名到龄人员延迟参保,造成参保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元。年,王哲未按要求开展参保对象死亡慰问工作,未发放慰问金16户。年5月,王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海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福生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耍官威”问题。年2月15日20时许,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防严控期间,胡福生前往其父母居住小区时遇志愿者查看通行证,其对此产生疑问并提出先去办事后再作说明,志愿者随即放行。而后,胡福生未佩戴口罩回到小区门口,与志愿者就通行证问题发生争执,并发表“我是市里制定政策的……”等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年3月,胡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湖州市南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万新善、副大队长陈中山,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王震、工作人员章建荣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年3月,万新善、陈中山在履行受理、处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投诉举报职责时,对农民工投诉欠薪问题不够重视,未能全面掌握该大队窗口投诉接待情况,未能跟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的调处情况,未按规定及时采取立案等措施,对欠薪事件的调查不够积极有效,对事态发展分析研判不足,未有效做好农民工安抚等防范措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章建荣作为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具体调处欠薪问题的工作人员,未深入了解和跟踪督促,未及时向上级报告调处情况,也未及时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馈调处情况;王震作为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人,对本科室应当掌握的欠薪问题处置情况未及时掌握,接访后未及时将调处情况进行对接反馈。年4月,万新善、陈中山、章建荣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武义县城关林业站站长张三荣不尽责不作为问题。年7月,张三荣得知熟溪街道水碓后村牛麻岭毛竹山的毛竹被大量违法砍伐,在未亲自到现场初查初核掌握实际破坏程度的情况下,仅凭下属工作人员发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