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义县发布
通报
近期,义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发现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4月5日,义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督导组对城关乡东关村某小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住户刘某宁,4月1日自驾车牌号为辽GLF汽车自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返义,东关村网格员接到此人后未按要求让其做落地核酸,而是直接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根据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外地返义人员必须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居家健康监测,督导组入户检查发现此问题后,社区主任立即联系街道卫生院给刘某宁入户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县纪委监委决定对负责该小区的网格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社区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上述问题反映出相关工作人员在当前严峻的防疫形势下,对疫情防控工作不细不实,管控工作仍然存在漏洞。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问题加以整改,坚决贯彻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统筹疫情防控的纪律要求,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义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推动铁的担当,为打赢打胜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