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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

                            

近期,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多地多源突发疫情,为有效应对当前的疫情形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参加诉讼活动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有立案需要的,提倡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选择“辽宁移动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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