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年度户籍人口统计工作,切实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性质相适应的人口统计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省厅、市局要求,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人口统计期间全市停办户籍业务,其中30日居民身份证(含异地)业务正常开展,31日至1日户籍、身份证业务全部停办,取消11月2日(周六)上午延时办公。11月4日恢复所有户口、身份证业务办理。
给广大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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