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促进全县教师队伍持续稳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年县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
(一)在外地任教的崇义县户籍在编在岗教师;
(二)配偶户籍属于崇义县的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配偶、父母在崇义工作、生活的在外地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四)其他符合调入我县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经过公开招聘、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二)工作表现突出,教学成绩优良,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程序
(一)受理申请日期
即日起至年7月15日前。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本人申请书一份,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外县申请调入崇义县任教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附件1)
(三)材料报送地点
崇义县教科体局室
(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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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
崇义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考察,择优录取。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崇义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及入编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调入人员按照服务对域对等原则安排工作岗位。
(二)人员调入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
附件下载链接请至易公教育:外县申请调入崇义县任教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