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
张家口市公布市直及各县区疫情防控群众公开举报渠道
按照张家口市深化重点工作大督查专项小组安排,为切实有效防止疫情风险隐患和疫情蔓延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完善疫情防控问题举报处理机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处理反映问题,现公布市直及各县区疫情防控举报渠道。
一、整治重点
针对防疫工作中组织体系不健全、运转不流畅,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刻意隐瞒相关信息,包联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举报渠道
1.市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2.康保县举报电话
3.沽源县举报电话-
4.张北县举报电话-
5.尚义县举报电话-
6.赤城县举报电话-
7.怀安县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8.怀来县举报电话-
9.涿鹿县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0.阳原县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1.蔚县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2.桥东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3.桥西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4.宣化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5.下花园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6.万全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7.崇礼区大督查办公室举报电话-
18.塞北管理区举报电话-
19.察北管理区举报电话-
20.经开区举报电话-
邢台市襄都区
邢台市襄都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经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近14天内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涉疫重点地区的来返襄人员,未主动向居住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且未按要求落实集中或居家管控措施的。
2.私自接纳、容留近14天内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襄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3.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管控措施,居家管控期间私自外出的。
4.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
5.邢台市外来返襄人员逃避路口健康监测点直接返襄的。
二、奖惩措施
对上述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元现金奖励。
同时,对违反防疫规定的当事人由公安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置措施并自理集中隔离全部费用。
三、有关要求
1.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2.疫情风险等级地区以国务院实时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