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义县
06.26国际禁毒日
警民一心共铲除
“喂,是城关派出所吗?我发现有处没人住的院子里种有像大烟的植物,我在网上查了,好像是这种东西。”
近日,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来电,报案人称发现有人在种大烟。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联系该报案人,并跟随报案人到现场进行核实。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院子是一处长期无人居住的院子,墙体和院门均已破损,在院子内散落地生长着几簇花朵很艳丽的植物,经核实该植物就是罂粟,尚未成熟。经过多方调查,警方联系到该院子的主人,经民警说明情况后该院主人称其长期在外地生活,很久不在此处居住,并没有在院内种植过罂粟。随后该院主人也主动联系附近邻居和村委会干部前来帮助民警铲除院内罂粟。经核查铲除院内罂粟共计50余株。
罂粟非菜也非花,非法种植要违法,不知情种植也违法!借此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义县公安欢迎辖区群众看到罂粟积极举报,让我们对种植罂粟坚决说不!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