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在年设置个岗位,专门用于招聘年入伍、年正式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事业单位情况,将招聘指标分别下达给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由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确定具体单位和岗位数量。
一、适用时限和范围
此次招聘政策仅适用于年应征入伍、年正式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在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四)驻锦高校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二)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三)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市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
有关法规政策咨询各级征兵办公室。
锦州市征兵办:文政北里43号,-/
古塔区征兵办:上海路二段74-8号,-
凌河区征兵办:解放路五段25号,-
太和区征兵办:松坡路三段33号,-
黑山县征兵办:中大中路号,-
义县征兵办:南关街号,-
凌海市征兵办:凌海大街31号,-
北镇市征兵办:新区政府综合楼D座,-
滨海新区征兵办:昆仑山路2号,-
松山新区征兵办:福州街29号,-
市廉洁征兵举报-
锦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年7月13日
(华商报记者赵增宇、编辑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