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观新闻
今晚7时30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时发布辽宁省两个原副市长被“双开”的消息,具体如下:
辽宁省锦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忠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锦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忠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忠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破坏营商环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张忠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忠龙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忠龙简历
张忠龙,男,汉族,年11月出生,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08--.04义县黄金公司干事
.04--.02锦州市凌河区文教局华文商店办公室主任
.02--.03锦州市凌河区委统战部干事
.03--.03锦州市凌河区康宁街道宣传干事
.03--.11锦州市凌河区康宁街道经委主任(副科级)
.11--.01锦州市凌河区康宁街道副主任
.01--.03锦州市凌河区康宁街道党委副书记、主任
.03--.12锦州市凌河区铁新街道党委书记
.12--.03锦州市凌河区副区长
.03--.03锦州市古塔区委常委、副区长
.03--.01锦州市古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01--.05锦州市古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正县级)
.05--.12锦州市太和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12--.08锦州市太和区委副书记、区长
.08--.12北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2--.11北镇市委副书记、市长
.11--.01北镇市委书记
.01--.08锦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北镇市委书记
.08--.01锦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01换届未提名
辽宁省辽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吕有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吕有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有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破坏营商环境,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吕有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吕有宏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阳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吕有宏简历
吕有宏,男,汉族,年6月出生,年4月参加工作,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04--.07灯塔县张台子公社文教办工作人员
.07--.08灯塔县教师学校学生
.08--.09灯塔县铧子中学团委书记兼铧子公社团委副书记
.09--.09共青团灯塔县委组织部部长
.09--.07辽宁大学马列教研系党政干部基础理论专业学生
.07--.03共青团灯塔县委组织部、青工部、农工部部长
.03--.03辽阳市文圣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03--.05辽阳市科委科技管理科副科级调研员
.05--.06辽阳市计委社会发展科副科级调研员
.06--.08辽阳市计委社会发展科科长
.08--.02辽阳市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02--.12灯塔市委常委、副市长
.12--.11灯塔市委副书记、市长
.11--.12辽阳市弓长岭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12--.02辽阳市弓长岭区委副书记、区长
.02--.11辽阳市弓长岭区委书记
.11--.05辽阳市弓长岭区委书记、辽阳市汤河新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05--.01辽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01换届未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