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辖14个地级市(其中沈阳、大连为副省级城市),分别是: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1、沈阳市
简称“沈”,别称盛京、奉天,是辽宁省省会、副省级市、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创新中心,
2、大连市
是辽宁省下辖地级市,是中央确定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别称滨城,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地处黄渤海之滨,背依中国东北腹地,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基本地貌为中央高,向东西两侧阶梯状降低;
3、鞍山市
简称鞍,辽宁省省辖市,是辽宁省第三大城市,中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辽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因市区南部一座形似马鞍的山峰而得名。
4、抚顺市
为辽宁省下辖地级市,是辽宁省重要的工业基地,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位于辽宁省东部,东与吉林省接壤,西距省会沈阳市45公里,北与铁岭毗邻,南与本溪相望。
5、本溪市
辽宁省地级市,是辽宁省东部的中心城市,是以钢铁、化学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国务院批准的十三个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之一,辽宁中部城市群中心城市,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6、丹东市
辽宁省地级市,地处辽宁省东南部,东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新义州市隔江相望,南临黄海,西界鞍山,西南与大连市毗邻,北与本溪市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22′至°42′,北纬39°43′至41°09′之间。
7、锦州市
位于辽宁省的西南部、“辽西走廊”东部,是连接华北和东北两大区域的交通枢纽,下辖黑山、北镇、凌海、义县和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锦州龙栖湾新区10个县(市)区。
8、营口市
地处辽东半岛中枢,渤海东岸,大辽河入海口处。是中国东北近代史上第一个对外开埠的口岸,是大龙邮票的诞生地和发行地之一,是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发源地,也是中国民族金融业的起兴之地,曾是东北的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宗教文化传播中心及各种物资的集散地,被誉为“东方贸易总汇”和“关外上海”之称。
9、阜新市
是辽宁省辖地级市,位于辽宁省西部的低山丘陵区,是辽宁省西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为沈阳经济区重要城市之一。
10、辽阳市
古称襄平、辽东城,是辽宁省下辖的地级市,是以石化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城市,辽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位于辽宁省中部,是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新兴的现代石化轻纺工业基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11、盘锦市
是辽宁省下辖地级市,位于辽宁省中南部,地处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是辽河入海口城市;地势地貌特征是北高南低,由北向南逐渐倾斜;地处北温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辖一个县、三个区。
12、铁岭市
辽宁省辖地级市,地处辽宁省北部,松辽平原中段,地势大体是东高中低、北高南低,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13、朝阳市
别称“龙城”。位于辽宁西部。辽宁省省辖市,东连辽宁中部工业城市群,南临渤海之滨秦皇岛市,西接京、津、冀经济圈,北依内蒙古腹地,海陆兼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是东北地区进关的重要通道,自古便有“金朝阳,银赤峰,拉不败的哈达,填不满的八沟”之称。
14、葫芦岛市
是辽宁省下辖地级市,原名锦西,地处辽宁省西南部,中心地理方位为东经°38`,北纬40°56`,东邻锦州,西接山海关,南临渤海辽东湾,与大连、营口、秦皇岛、青岛等市构成环渤海经济圈,是中国东北的西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