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十月农耕忙,田地里都是农民忙碌的身影,但是不少人为了省事把收割完的秸秆,直!接!焚!烧!殊不知
秸秆焚烧是违法行为,危害极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日前,我县各乡镇多措并举,全面出击,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禁烧工作。
10月24日晚,县农业农村局召集各乡镇场,召开全县秸秆资源化利用紧急工作调度会。
来,我们来聊一聊
秸秆禁烧的事情~
秸秆焚烧危害无穷
一是浪费资源。农作物秸秆是农业生产主要的有机肥原料,也是生产有机农产品必不可少的资源,一把火烧掉非常可惜。
二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秸秆在大气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严重时导致支气管炎等疾病的发生和加重。
三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在村庄、树林、电线杆和一些重要设施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四是引起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会造成能见度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五是严重破坏环境。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浓烟、焚烧秸秆后留下的片片焦土,都会破坏我们身边的美好环境。
六是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
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及处罚依据
故意焚烧秸秆,污染空气,极易引起火灾。这不仅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如果不听公安人员劝阻,强行焚烧的,也违反治安法;引起火灾的,涉嫌犯罪。具体是否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看具体情节,不好判断。符合拘留条件的,可以给予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禁烧秸秆大势所趋,人人有责。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并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生在身边的焚烧秸秆行为。
三、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禁烧秸秆是大势所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
保护美丽环境,共建生态家园!
来源:安义县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禁烧秸秆,安义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