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辽沈晚报锦州时刻」
来源:义县发布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黑车”
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广大市民、车主及机动车驾驶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行为时有发生,给疫情防控摸排工作增加了风险和难度,为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平稳可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义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城区内的所有道路(东以人工河为界、北以大凌河为界、西以铁道线为界、南以朱瑞路连接军民路横向线为界,包含城东建成区),禁止三轮车(含燃油、电动)、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整治重点是没有营运手续从事客运行为的三轮车(燃油、电动)、电动四轮车,私家车擅自从事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即“黑车”。
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运输系统应严格遵守县防指的各项要求,要保证车辆、驾驶员、乘客防疫状况可控、往来行程可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黑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严重侵害了正规旅客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必须严厉打击。电动车驾驶员未经过培训和考核,没有安全意识和技能,多数无驾驶证、车辆无保险、无道路运输证,一旦发生事故,受害者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必须坚决打击。
三、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流动检查、不定时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黑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对非法营运车辆载客造成疫情扩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黑车”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按照“非必须、不出行”的原则,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载客的营运车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非法营运“黑车”,一经查实,将给予奖励。
举报--
特此公告
义县人民政府
年8月4日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为解决城区道路“蜘蛛网”问题,我县从年8月7日—8月14日,在东街和科教街进行电信、移动、有线、供电等电缆入地工程施工实施全封施工。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将会对过往的行人、车辆以及各沿街业主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一定的影响和不便,请过往车辆及行人绕行或者减速慢行,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义县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
服务中心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