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下达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奖惩资金万元,对省内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地区予以一次性定额奖励。本次获奖励的市县共有45个,南昌市本级(含湾里管理局)、新建区、安义县位列其中。
为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资金使用绩效等直接挂钩机制,年,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首次提出省域内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资金绩效挂钩。此次下达的奖惩资金是我省实施该办法以来首次兑现,有助于我市提高重点生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邬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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