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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5月16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
其中涉及择校热、课外补课、考试次数等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一起来看看↓↓↓
从严控制考试次数
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5月16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考试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除有规定要求外,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
对于考试结果也要规范管理,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和中考、高考上线率等信息,校内也不得开展各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
省教育厅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等为依据录取学生。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招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除国家、省和市政策明确规定的享受照顾人员子女外,严禁学校招收“借读生”“择校生”。
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在课程管理方面,各中小学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如查实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为,将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责任。
为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黑名单
我省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严格进行审批审核,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要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今后要完善奖惩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来源:辽宁日报
义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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