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瓦子峪镇碾盘沟村村民刘某福因在外打工,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停留,其返锦后,被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居家隔离,年3月27日15时许,居家隔离人员刘某福私自将镇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张贴的封条撕掉并外出,防疫人员发现后,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询问,刘某福对自己私自撕毁防疫封条和外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刘某福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义县公安局瓦子峪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现在是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请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和要求,对于涉疫违法行为,义县公安局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