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及相关辅助人员共10人次,对这块面积为平方米的城市规划公共绿地上种植的油菜葱蒜、青菜茄瓜等各类蔬植进行了全面清理,恢复其绿地功能;执法人员同时协同社区、小江社区、塔下村委,核实当事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今年以来,崇义县城管执法大队已劝止多起违规开垦绿地种植蔬菜行为。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第二十条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在此,崇义县城管执法大队提醒各位市民,绿化用地属于公共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是市民生活环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破坏绿化用地、擅自占用绿化用地都是违法行为。市民群众发现占用城市绿地违规种菜的行为,可拨打-进行投诉、举报。
破坏绿地、违规种菜不仅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破坏了城市绿化,又侵害了群众的公共利益,直接影响了文明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下一步,崇义城管将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着力强化宣传教育,将“毁绿种菜”整治行动列入常态化轨道,提高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切实营造美丽、整洁、舒心的居住环境。
“分享”、“收藏”、点“赞”和“在看”,我都很喜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