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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累计为患者减负近5

家住金华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的汤先生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病,先后医院医院住院治疗,光今年一年医疗费用高达81.1万元。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值得庆幸的是,汤先生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0万元(达到封顶线),大病保险报销40.83万元,以及医疗救助报销5.77万元后,个人仅需负担4.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高达94.45%,极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与汤先生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金华开发区秋滨街道的唐先生。今年初,唐先生因颅内动脉瘤医院和医院接受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46.31万元,唐先生根本无力承担。幸好唐先生缴纳了3份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7.55万元,大病保险额外报销14.59万元后,个人支付4.1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其中大病报销比例占31.51%,实实在在为唐先生带来福音。

为减轻因大病、重病给群众带来的大额医疗负担,金华市自年起实施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鼓励群众在缴纳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的基础上,自愿认购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份额,每人最多可认购3份,每份元,不同份额对应不同待遇保障水平。

据统计,该制度实施以来,金华全市大病综合报销平均水平提高到80%,困难人员达90%以上,城乡居民实际报销水平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平均提高30个百分点,累计为48万名患者减轻负担近50亿元,极大降低了参保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医疗支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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