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江西多地通过人事任命。具体如下:
九江市濂溪区
濂溪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年9月14日决定:
接受陈林辞去濂溪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蔡官华辞去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曹斐为濂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濂溪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冯祖兴为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曹斐同志简历
曹斐,男,汉族,江西九江人,年9月出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濂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九江市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九江市委办二科科长,九江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九江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九江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湖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冯祖兴同志简历
冯祖兴,男,汉族,江西瑞昌人,年11月出生,年9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检察长。
历任瑞昌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赣州市章贡区
章贡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年9月14日决定:
接受杨忠万辞去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曾祥全辞去赣州市章贡区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方立春辞去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钟文峰为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黄捷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代理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葛振瑞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代理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钟文峰同志简历
钟文峰,男,汉族,江西兴国人,年9月出生,年9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章贡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检察员,赣州市纪委副科级纪检员、监察员、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赣州市纪委监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监督四室牵头负责人,石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黄捷同志简历
黄捷,男,汉族,江西南昌人,年2月出生,年8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章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历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处副处长、副科级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员,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驻赣州监狱检察室主任、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筹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员。
葛振瑞同志简历
葛振瑞,男,汉族,江西于都人,年11月出生,年8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历任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检委会委员、副检察长,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赣州市大余县
大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年9月14日决定:
接受陈剑平辞去大余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黄中林为大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大余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黄中林同志简历
黄中林,男,汉族,年12月出生,江西宁都人,中共党员,年9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大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赣州市崇义县
崇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年9月14日决定:
接受曾涛辞去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唐艳艳为崇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崇义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施赛为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唐艳艳同志简历
唐艳艳,女,汉族,江西新建区人,年12月出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律硕士。现任崇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处长、检察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一级检察官。
施赛同志简历
施赛,男,汉族,江西信丰人,年9月出生,年9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律硕士。现任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检察长。
历任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一级法官,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蓉江新区工作室主任、审判员、一级法官,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原标题:《江西多地通过人事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