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我省92个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接待学生和家长,及时为其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业务。截至8月30日,全省共为2.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2亿元,帮助大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今年全省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国家助学贷款服务,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和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等七类学生,通过高中预申请,在高考前就为其认定了贷款资格,做到“应贷尽贷”。除上述七类学生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需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即可认定贷款资格,无须前往任何部门盖章认定,实现了贷款办理“最多跑一次”。
为了方便学生,各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开通远程受理业务,续贷学生可在线申请、线上审批并签订合同,为其节省往返时间及费用,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真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营口市、葫芦岛市绥中县将受理工作安排在政府服务大厅,进一步规范受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锦州市义县在中考和高考期间,向每名学生发出一封信,宣传国家助学各项政策,让学生安心考试。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为确保贷款受理工作顺利进行,设专人值守,全程为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服务。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最新政策要求,我省不设贷款总人数和总规模上限,足额保障助学贷款资金规模,全力满足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另外,自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元提高至1.2万元,研究生由1.2万元提高至1.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大学在读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来源:辽宁日报编辑:崔陶然)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