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义县发布
3月19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阳光花园小区四号楼四单元一楼东户,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网吧擅自营业,给附近居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义县公安部门和文化执法部门前往现场。
经查,胡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藐视国家法律,无照经营网吧、接纳未成年以及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反防疫规定和《锦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的要求,经审讯,胡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决定给予胡某拘留10天并处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取缔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