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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村干部违规举办集体聚餐活动4

年1月25日,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启动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后,我市立即作出响应,于1月26日发布了《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公告》(第1号),明确禁止举办寿宴、婚礼等大型聚会聚餐活动。公告发布后,义县大榆树堡镇小籽粒屯东村村委会主任谢荣贵等人顶风违纪,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现通报如下:

1月27日,义县大榆树堡镇小籽粒屯东村村委会主任谢荣贵利用张庆芝(谢荣贵妻子)无照经营的聚丰园饭店,继续承接本村2户村民分别预定的寿宴,共计12桌,致使人员大规模聚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风险隐患。谢荣贵在已接到相关部门告知所有经营性饭店、“一条龙”、大型娱乐场所等一律禁止承接各种性质的宴席和任何大型聚会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继续承接预定的寿宴,属典型顶风违纪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暂停村委会主任工作。有关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村党支部书记邹福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包村机关干部张海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包村镇党委委员张新利诫勉谈话。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当前头等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暂停群体性聚会聚餐活动的通知》要求,以身作则,不组织不参与寿宴、婚宴等大型聚会聚餐活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既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又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公职人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责问责,以监督实效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中共锦州市纪委

年1月30日

来源:中共锦州市纪委

编辑:崔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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